以質量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創优質名牌產品,是种子企業發展的立足之本。結合我省是玉米制种大省的實際情況,合理利用資源,充分發揮農業部農作物种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太原)作為質量評价鑒定中心的技術优勢,彌補种子企業質量檢驗基礎條件的不足,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服務,扶持优秀企業參与省外市場競爭,塑造全省种子企業大、优、強的整体形象,特制定山西省玉米种子產品送檢的組織辦法。 一、組織方式 產品送檢工作由省站統一組織,各地(市)站承擔部分檢測任務,企業持証檢驗員對种子批進行扦樣。 二、送檢內容 1.玉米种子 2.代表數量最低為企業年生產量的20% 3.認証試點企業的認証品种 三、樣品扦取 送檢企業持証檢驗員對生產种子划分批次(最大數量不能超過4万公斤/批次),分別編制批號,合理堆垛,隨机均勻扦取樣品。每份樣品扦取4000g,雜交种子要附帶少量親本(父、母本各100粒),樣品編號要与种子批及流向對號,送檢企業必須對每份樣品所代表的种子批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四、送檢時間 种子收購入庫后至种子銷售前。 五、送檢程序 地(市)站檢測水分、淨 度、發芽率, 向省站報出結果 企業檢驗員扦樣員→企業向省站送樣→ 省站檢測水分、淨度、 發芽率 六、收費辦法 按照晉標發[1990]第16號收費標准折算,水分檢測每份樣品30元,增加一份樣品加收15元。淨度檢測每份樣品5元。發芽率每份樣品30元,增加一份樣品加收15元。純度檢測5份樣品以內,每份樣品250元﹔5∼10份樣品,每份樣品200元﹔10∼15份樣品,每份樣品150元﹔15份樣品以上,每份樣品100元。 七、補充說明 1.接收樣品20日內發送報告,其中承擔檢測任務的地(市)站14日內向省站報出檢測結果。 2.承擔檢測任務的地(市)站必須有省站認可的達標檢驗室和持証檢驗員。 3.樣品一式四份,一份企業自留,三份交省站﹔省站与企業共同封存一份,在低溫种子庫中保存,一份交地(市)站檢測淨度、水分、發芽率,一份省站鑒定純度。 4.報告采用農業部農作物种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太原)的報告格式。 5.檢測結果只對送檢企業負責,不得向社會公布。 6.送檢种子批可在標簽上注“由農業部農作物种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太原)檢測”。未送檢种子批不得用此標注,發現弄虛作假,必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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