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管理方面辦事指南
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1、主要農作物雜交种及其親本种子、常規种原种种子生產許可証的審核﹔ 2、主要農作物常規种大田用种生產許可証的核發﹔ 3、主要農作物雜交种子及其親本种子經營許可証的審核﹔ 4、其它种子經營許可証的核發。 二、法律依据 1、《中華人民共和國种子法》﹔ 2、《天津市農作物种子管理條例》﹔ 3、農業部《農作物种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管理辦法》。 三、行政許可的條件 1、申請領取种子生產許可証應具備條件﹕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條件﹔ (2)具有無檢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產地點﹔ (3)具有与种子生產相适應的資金和生產、檢驗設施﹔ (4)具有相應的專業种子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農作物种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生產長規种子(含原种)和雜交親本种子的,注冊資本在100万元以上﹔生產雜交种子的注冊資本在500万元以上﹔ 有种子晒場500平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設備﹔ 有必要的倉儲設施﹔ 經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种子檢驗人員2名以上,專業种子生產技術人員3名以上。 2、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雜交种子經營許可証,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与經營种子种類和數量相适應的資金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夠正确識別所經營的种子、檢驗种子質量、掌握种子貯藏、保管技術的人員﹔ (3)具有与經營种子的种類、數量相适應的營業場所及加工、包裝、貯藏保管設施和檢驗种子質量的儀器設備﹔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農作物种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申請注冊資本500万元以上﹔ 有能夠滿足檢驗需要的檢驗室、儀器,達到一般种子質量檢驗机构的標准,有2名以上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种子檢驗人員﹔ 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設備和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術人員。 3、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种以外的种子經營許可証的應具備的條件同2。 《農作物种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申請注冊資本100万元以上﹔ 有能夠滿足檢驗需要的檢驗室和必要的檢驗儀器,有一名以上經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 四、辦理程序 1、申請种子生產許可証的程序﹕(審核部分) (1)申請者按《農作物种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向審核机關提出申請﹔ (2)審核机關應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審核時應對生產地點、晾晒烘干設施、倉儲設施、檢驗設施和儀器設備進行實施考察。對具備規定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上報審批机關﹔審核不予通過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2、申請种子經營許可証的辦理程序﹕(審核部分) (1)申請者按《農作物种子生產經營許可証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審核机關提出申請﹔ (2)審核机關應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審核時應對經營場所、加工倉儲設施、檢驗設施和儀器進行實地考察。對具備規定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上報審批机關﹔審核不予通過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五、辦理期限 30。 六、收費標准 行政許可不收費。 七、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1、申請領取种子生產許可証應向審核机關提交以下以材料﹕ (1)主要農作物种子生產許可表﹔ (2)种子質量檢驗人員和种子生產技術人員資格証明﹔ (3)注冊資本証明材料﹔ (4)檢驗設施和儀器設備清單、照片及產權証明﹔ (5)种子晒場情況介紹或种子烘干設備照片及產權証明﹔ (6)种子倉儲設施照片及產權証明﹔ (7)种子生產地點的檢疫証明和情況介紹﹔ (8)生產品种介紹,品种為授權品种的,還應提供品种權人同意的書面証明或品种轉讓合同﹔生產种子是轉基因品种的,還應當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証書﹔ (9)种子質量保証制度。 2、申請种子經營許可証應向審核机關提交以下材料﹔ (1)農作物种子經營許可証申請表﹔ (2)种子檢驗人員,貯藏保管人員,加工技術人員資格証明﹔ (3)种子檢驗儀器、加工設備、倉儲設施清單、照片及產權証明﹔ (4)种子經營場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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